唐慧:为了不让女儿伤心没告她起诉的事

2013年07月02日13:20  新闻晚报
今天上午,“上访妈妈”唐慧(右二)诉永州市劳教委劳动教养行政赔偿一案在湖南省高院二审开庭 今天上午,“上访妈妈”唐慧(右二)诉永州市劳教委劳动教养行政赔偿一案在湖南省高院二审开庭

  □晚报实习生丁佳凝记者王煜综合报道

  今天上午8点半,“上访妈妈”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劳动教养行政赔偿一案在湖南省高院二审开庭,很可能将在半天内结束审理当庭宣判。截至今天上午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据唐慧代理律师徐利平介绍,永州市劳教委对唐慧的劳教决定是否违法仍是庭审争议的焦点。

  合议庭拟半天结束庭审

  湖南省高院之前已在官网上发出唐慧诉永州市劳动教育管理委员会二审的开庭公告,称将有35家新闻单位50名记者参加旁听。本报记者昨天联系到了唐慧的代理律师徐利平。他说:“一审败诉后,我们尝试过在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但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坚持上诉至湖南省高院。

  “幼女被迫卖淫案”的判决结果早已公布,此结果虽然改判了各被告的刑期,但唐慧方要求的民事赔偿却未曾被提及。因此记者专门就此案再次向徐利平进行了确认,结果被告知“无分文赔偿,但我们决不放弃”。

  徐利平讲到,虽然在前期准备的这一阶段未遇到什么明显的障碍和困难,但是他们已经做好二审结果不及预期的心理准备,“即便如此,我们难以放弃申诉,因为这是我们应得的正义”。

  徐利平还向记者透露,他们已借鉴了很多重庆市相关的劳教平反案例,以期能有所帮助。他说,湖南省高院对此案十分重视且态度良好,对唐慧可能有利。“我相信主审法官具有丰富的行政诉讼经验,会依法判决。 ”

  昨天下午,徐利平和唐慧参加了湖南省高院的庭前准备会议。法院主要就庭审效率问题征求双方意见。他介绍,合议庭的初步意见是争取半天结束庭审,“法官很可能会当庭宣判。”

  劳教是否违法仍是争议焦点

  昨天,徐利平向记者提供了永州市劳教委此次二审的《答辩状》。答辩状中称,该委对唐慧劳教决定的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永州市劳教委认为,湖南省劳教委的复议决定虽然撤销了该委对唐慧的劳教决定,但并未确认该劳教决定违法,复议决定撤销劳教决定的理由是出于对唐慧女儿的人文关怀,使用的法律依据则是《行政复议法》关于“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规定。

  徐利平称永州市劳教委 “态度蛮横、没有诚意”。对唐慧的劳教决定是否违法仍将是此次庭审双方争议的焦点。徐利平认为,“撤销”对唐慧的劳教决定,即确认了劳教决定的违法性;即便执法行为明显不当,对方也应当承担国家赔偿的后果。

  前天下午,唐慧就从永州老家赶到长沙,因路途遥远,她的亲属和朋友将不来旁听庭审。昨天上午,唐慧说,自己对于二审结果没有心理准备。刚接到开庭通知时她十分难过,想起过去的事情就哭,但目前她心情比较平静。

  唐慧透露,5月底湖南省高院曾试图调解此事,永州市劳教委答应满足她诉讼请求中要求的2000多元补偿金额、口头道歉,并再提供10万元的生活补助。但唐慧最终拒绝调解,因为对方提出不能公开此事,“我说,我不能在黑暗中接受你们的钱。 ”

  谈到唐慧此时的状况,徐利平在镇定中略带一丝担忧。他说唐慧目前依然精神状态不佳,生活也未能恢复稍许正常。她经历这一切后感觉疲惫,以及对纠缠了7年的劳教纠纷马上开始终审很担心,“总让人感觉到她的极度不安”。而唐慧的女儿,徐利平坦言,目前隐姓埋名高中在读,也不会参加明天的庭审。唐慧表示,女儿尚在念高二,为了不影响孩子学习及勾起女儿对伤心往事的回忆,自己起诉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一案,没有向女儿透露过。

  新闻背景

  2006年,湖南永州发生“11岁幼女被逼卖淫案”,唐慧系受害者的妈妈,曾多次就该案上访,被称为“上访妈妈”。

  2012年8月2日,永州市劳教委以唐慧闹访、缠访严重扰乱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决定对其劳动教养1年零6个月。经行政复议,当月10日湖南省劳教委决定撤销对唐慧的劳教决定。随后,唐慧就被劳教一事起诉永州市劳教委,要求就劳教赔偿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书面赔礼道歉和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今年4月12日,永州法院一审判唐慧败诉,唐慧上诉。

(原标题:“上访妈妈”讼案二审上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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